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企業被宣告破產后,下列選項中,構成別除權的情形有( )。
A: 第三人為破產人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B: 破產人為其他債務人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C: 破產人為自己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D: 破產人為其他債務人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解析】(1)選項A:如果第三人為破產人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債權人就第三人的抵押物的確可以行使抵押權,但別除權判斷的是“破產企業”中已經設定擔保的財產是否需要優先清償債權人,因抵押物屬于第三人,不構成別除權;(2)選項B:別除權針對的是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抵押、質押),不涉及保證。
答案選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