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注冊會計師不應利用以前年度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的審計證據的有()。(2017)
A: 注冊會計師擬信賴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
B: 控制在過去兩年審計中未經測試
C: 控制在本年發生重大變化
D: 被審計單位的控制環境薄弱
鑒于特別風險的特殊性,對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不論該控制在本期是否發生變化,注冊會計師都不應依賴以前審計獲取的證據,選項A當選;
如果擬信賴的控制自上次測試后未發生變化,且不屬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注冊會計師應當運用職業判斷確定是否在本期審計中測試其運行有效性,以及本次測試與上次測試的時間間隔,但每三年至少對控制測試一次,選項B當選;
關于如何考慮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基本思路是考慮擬信賴的以前審計中測試的控制在本期是否發生變化,如果控制在本年發生重大變化,則不應利用以前年度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的審計證據,選項C當選;
當被審計單位控制環境薄弱或對控制的監督薄弱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縮短再次測試控制的時間間隔或完全不信賴以前審計獲取的審計證據,也就是還可能利用以前年度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選項D不選。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