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乙公司設立過程中,出資人甲以自己的名義與他人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供籌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將該房屋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下列有關該房屋租賃合同責任承擔的說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出租方有權要求甲承擔合同責任
B: 出租方有權要求甲和乙公司連帶承擔合同責任
C: 除非乙公司確認該合同,否則出租方無權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
D: 由于該合同以甲個人名義簽訂,出租方只能要求甲承擔合同責任
【解析】(1)選項A: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訂立的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選項CD: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的,公司成立后對該合同予以確認或者公司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本題中,乙公司自籌辦階段一直使用該房屋,屬于實際享有合同權利的情形,出租方有權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3)選項B:按照上述解析,出租方要么找甲,要么找乙公司,并不存在連帶承擔合同責任的規定。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