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作業基礎成本計算制度相比,產量基礎成本計算制度存在的局限性有( )。
A: 、成本計算過于復雜
B: 、容易夸大高產量產品的成本
C: 、間接成本集合缺乏同質性
D: 、成本分配基礎與間接成本集合之間缺乏因果聯系
【解析】產量基礎成本計算制度的優點就是簡單,因此A不正確,傳統成本計算制度,以產量作為分配間接費用的基礎,例如產品數量,或者與產品數量有密切關系的人工成本、人工工時等。這種成本計算制度往往會夸大高產量產品的成本,而縮小低產量產品的成本,并導致決策錯誤,所以B正確,產量基礎成本計算制度的特點,首先是整個工廠僅有一個或幾個間接成本集合(如制造費用、輔助生產等),它們通常缺乏同質性(包括間接人工、折舊及電力等各不相同的項目),另一個特點是間接成本的分配基礎是產品數量,或者與產量有密切關系的直接人工成本或直接材料成本等,成本分配基礎(直接人工成本)和間接成本集合(制造費用)之間缺乏因果聯系,所以C、D正確。見教材P328-329.
答案選 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