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產開發企業2016年9月受讓一宗土地使用權,支付土地價款3000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繳納相關稅費90萬元。12月將該土地使用權的70%用于開發建造商品房,次年3月商品房竣工驗收后,將其中90%對外銷售,取得銷售收入8000萬元,剩余部分待售。開發銷售期間發生前期工程費200萬元,建筑安裝工程費1600萬元,基礎設施費300萬元,公共設施配套費400萬元,管理費用460萬元,銷售費用240萬元,財務費用370萬元(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已知: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10%,則該企業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為( )萬元。
A: 419.67
B: 450.86
C: 467
D: 963
【解題思路】掌握土地增值稅扣除費用
【具體解析】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3000+90)×70%×90%=1946.7(萬元)
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房地產開發成本=(200+1600+300+400)×90%=2250(萬元)
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可以扣除的房地產開發費用=(1946.7+2250)×10%=419.67(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