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年1月1日,紅玉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股票期權:第一年年末的可行權條件為企業凈利潤增長率達到18%;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權條件為企業凈利潤兩年平均增長15%;第三年年末的可行權條件為企業凈利潤三年平均增長12%。每份期權在2×14年1月1日的公允價值為15元。 2×14年12月31日,公司凈利潤增長了16%,同時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預計2×15年將以同樣速度增長,因此預計2×15年12月31日將可行權。另外,預計第二年又將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企業。每份期權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17元。 2×15年12月31日,企業凈利潤僅增長了10%,但公司預計2×14年~2×16年三年凈利潤平均增長率可達到13%,因此,預計2×16年12月31日將可行權。另外,實際有5名管理人員離開,預計第三年將有15名管理人員離開企業。每份期權在2×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20元。 2×16年12月31日,企業凈利潤增長了13%,三年平均增長率為13%,滿足了可行權條件(即三年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2%)。當年有25名管理人員離開。每份期權在2×16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22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3題。 紅玉公司在確定2×16年度與上述股份支付相關的費用時,應當采用的權益性工具的單價是( )。
A: 15元
B: 17元
C: 20元
D: 22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