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有關房屋對外出租資料如下:華東公司于2015年1月1日將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對外出租,該房屋的成本為75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20年。轉為投資性房地產之前,已使用4年,企業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為零。轉換日該房屋的公允價值等于賬面價值,均為600萬元。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后,能夠持續可靠取得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華東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 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900萬元。2015年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在2016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850萬元。2016年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假定該房屋自用時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及凈殘值與會計規定相同;企業2015年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零。同時,稅法規定資產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人應納稅所得額,待處置時一并計算確定應計人應納稅所得額的金額。假定不存在其他差異。下列有關華東公司2015年12月31日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中,不正確的是()
A: 2015年末“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84.375萬元
B: 2015年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費用為84.375萬元
C: 2015年應交所得稅為250萬元
D: 2015年所得稅費用為250萬元
【考點】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解題思路】掌握應交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的計算。
【具體解析】2015年末投資性房地產賬面價值= 900(萬元);計稅基礎=750-750÷20 X 5=562.5(萬元);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900-562.5 =337.5萬元);2015年末“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337.5X25%=84.375(萬元);2015年末“遞延所得稅負債”發生額=84.375-0= 84.375萬元);2015年應交所得稅= (1000-300-750÷20) X 25%= 165.625(萬元);2015年所得稅費用=165.625+84.375=250(萬元),所以選項C錯誤。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