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率為16%,2014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價款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2萬元,當日,商品運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驗收過程在發現有瑕疵,經與甲公司協商,甲公司愿意在公允價值上給予3%的折讓,為及早收回貨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乙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銷售折讓和現金折扣的貨款,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應當確認的商品銷售收入為( )。
A: 190.12萬元
B: 200萬元
C: 190.06萬元
D: 194萬元
企業確認收入時需要考慮銷售折讓后的金額計算,因此是甲公司應確認的商品的銷售收入=200*(1-3%)=194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