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25%。 2017年初“預計負債一預計產品保修費用”余額為5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為125萬元。2017年稅前會計利潤為1000萬元。2017年發生下列業務:(1)華東公司因銷售產品承諾提供保修服務,按照稅法規定,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的費用在實際發生時允許稅前扣除。華東公司2017年實際發生保修費用400萬元,在2017年度利潤表中因產品保修承諾確認了600萬元的銷售費用。(2)華東公司2017年12月31日涉及一項合同違約訴訟案件,華東公司估計敗訴的可能性為60%,如敗訴,賠償金額很可能為100萬元。假定稅法規定合同違約損失實際發生時可以稅前扣除。下列關于華東公司2017年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的預計負債余額為700萬元
B: 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費用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50萬元
C: 合同違約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余額為100萬元
D: 合同違約訴訟案件應確認遞延所得稅收益25萬
【考點】或有事項會計的具體應用
【解題思路】此題為跨章節,結合第20章遞延所得稅知識點,請結合相關章節復習,初學建議簡單了解后復習階段溫故本題。
【具體解析】
選項AB,與產品售后服務相關的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500 -400+ 600 = 700(萬元);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700- 700=0;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累計額= 700(萬元);2017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700 X 25 % = 175(萬元);2017年“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175-125= 50(萬元);
選項CD,與合同違約訴訟相關的預計負債計稅基礎=100-100= 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10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發生額= 25(萬元)。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