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 %,其2017年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中,會計與稅收處理存在差異的事項如下:①當期購入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票投資,期末公允價值大于取得成本160萬元;②收到與資產相關政府補助1600萬元,相關資產至年末尚未開始計提折舊,稅法規定此補助應于收到時確認為當期收益。華東公司2017年利潤總額為5200萬元,假定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年初余額為零,未來期間能夠取得足夠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下列關于華東公司2017年所得稅的處理中,正確的有()
A: 所得稅費用為900萬元
B: 應交所得稅為1300萬元
C: 遞延所得稅負債為40萬元
D: 遞延所得稅資產為400萬元
2017年應交所得稅=(5200+1600)x 25%= 1700(萬元),選項B錯誤;遞延所得稅負債=160 x 25%= 40(萬元),對應其他綜合收益,不影響所得稅費用,選項C正確;遞延所得稅資產=1600 x 25%= 400(萬元),選項D正確;所得稅費用=1700一400 = 1300(萬元),選項A錯誤。
答案選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