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甲公司與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島市簽訂了一份貨物買賣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雙方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且無法協商補充,依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仍無法確定。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有( )。
A: 雙方應在青島交貨、付款
B: 甲公司應當在北京交貨
C: 乙公司應當在上海付款
D: 乙公司應當在北京付款
【考點】 合同的履行規則
【解題思路】掌握合同的履行規則
【具體解析】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照上述規則仍不能確定的,則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上海);故本題中,不論是交貨還是付款,均須在上海進行。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