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家制造業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25%。2×14年的財務報告批準對外報出的時間是2×15年的4月5日,實際對外報出日為2×15年4月15日。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日為2×15年4月20日,在此之前所有的納稅調整事項均可以調整應交所得稅。該公司2×15年1月1日至2×15年4月20日發生了下列事項: (1)2月2日,訴訟案件結案,法院宣判A公司應當支付給乙公司違約金1000萬元。該案件系2×14年11月A公司未按照合同規定發貨所導致,A公司在2×14年12月31日已經確認了800萬元的預計負債。A公司于訴訟案件結案時決定不再上訴,并于當天支付了該筆違約金。假設稅法對于該項違約金規定,實際支付時可以稅前扣除。 (2)A公司于2月28日收到2×14年度的增值稅出口退稅500萬元。假設稅法規定對實際收到的增值稅出口退稅應當一并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交所得稅。 (3)3月2日,由于2×14年度的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處以罰款60萬元,并于當日支付。稅法規定,對于企業違法經營的罰款不能從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4)3月5日,發現上年購入的一項專利權一直未攤銷。該專利權系A公司2×14年7月4日購入,并于當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該無形資產的原價為100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0,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假設稅法規定,資產的攤銷可以調整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5)4月10日,收到M公司退回的商品100萬件,以及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相關證明。該商品系A公司于2×15年1月10日銷售的,售價為100萬元,產品的成本為60萬元,款項尚未收到。A公司于當日收到商品并驗收入庫,并開具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假設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銷售退回,可以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調整。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資料,回答下列各題。根據資料(2)和資料(3),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A: 該項銷售退回應當減少2×14年度的應收賬款
B: 該項銷售退回應當減少2×15年1月份的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
C: 該項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D: 該項銷售退回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考點】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
【解題思路】掌握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
【具體解析】
資料(1)
2×14年12月31日
借:營業外支出 800
貸:預計負債 8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800×25%
貸:所得稅費用 200
2×15年2月2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0
貸:其他應付款 200
借:預計負債 800
貸:其他應付款 800
借:其他應付款 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50=1000×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5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00
借:盈余公積 15=150×1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0
【提示】上述2×15年2月2日編制的六筆會計分錄中除了第三筆分錄外,其余分錄都要據以調整尚未對外報出的2×14年財務報告。
資料(2) 增值稅出口退稅不屬于政府補助。
資料(3) 雖然罰款事由源自2×14年,但對于罰款我們一般在接到處罰當期確認為當期損益。 資料(4) 此事項為重大前期(報告年度)差錯,需要按照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準則處理,調整2×14年度財務報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0=1000/10/2
貸:累計攤銷 5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2.5=50×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2.5
借:盈余公積 3.7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33.7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7.5
資料(5) 此事的前因后果都發生在2×15年,與報告年度(2×14年)沒有任何關系,而且也不影響企業的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因此處理方式應該為: 既不調整2×14年度的財務報表也不在其附注中披露,只作為2×15年的一筆正常業務處理,影響當年報表。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