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單選題】20×1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支付 800 萬元取得乙公司 100%的股權。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 600 萬元。20×1 年 1 月 1 日至 20×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乙公司以購買日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計算實現的凈利潤為 50 萬元(未分配現金股利),持有其他債權投資的公允價值上升 20 萬元。除上述外,乙公司無其他影響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事項。
20×3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轉讓所持有乙公司 70%的股權,取得轉讓款項 700 萬元: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剩余 30%股權的公允價值為 300 萬元。轉讓后,甲公司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
甲公司因轉讓乙公司 70%股權在 20×3 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是( )。
A: 91 萬元
B: 111 萬元
C: 140 萬元
D: 150 萬元
【解析】投資收益的金額=全部股權公允價值(剩余部分公允價值+出售部分公允價值)- 全部股權在權益法下賬面價值+轉出的可轉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700+300)-(800+50+20)+20=150(萬元)。或(700+300)-{ (600+50+20)+200}+20=150(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