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了A有限責任公司。因公司規模較小,決定不設董事會,由甲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公司經營期間,因甲濫用職權,給股東乙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根據我國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對甲提起訴訟
B: 乙應當請求監事會對甲提起訴訟
C: 乙應當以公司的名義提起訴訟
D: 乙至少連續180日持有A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權提起訴訟
【考點】本題考股東直接訴訟
【解題思路】侵犯股東個人利益,股東直接訴訟;侵犯公司利益(全體股東利益),股東代表訴訟
【具體解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選項B:因為是損害股東乙自己的利益,所以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選項C:乙應當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3)選項D:有限責任公司對此沒有持股比例的限制。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