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公司分別占有相關市場份額的45%、22%、23%、9%。根據反壟斷法律制度的規定,不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是()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經營者市場支配地位的推定標準: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1/2;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2/3;三個經營者 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3/4。對于多個經營者被推定為共同占有市場支配地位時,其中有的經營者市場份額不足1/10的,不應當推定該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答案選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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