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乙申請對債務人甲公司進行破產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產申請。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在宣告甲公司破產前,下列人員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的有( )。
A: 甲公司
B: 出資額占甲公司注冊資本1/10的出資人丙
C: 其他債權人
D: 出資額占甲公司注冊資本1/15的出資人戊
【考點】重整程序
【解題思路】熟悉重整申請的相關規定。
【具體解析】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1/10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其他債權人也可以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本題選ABC選項。
答案選 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