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單選題】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用的增值稅率為 13%,2014 年 11 月 20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商品,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價款為 200 萬元,增值稅額為 26 萬元,當日,商品運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驗收過程在發現有瑕疵,經與甲公司協商,甲公司愿意在公允價值上給與 3%的折讓, 為及早收回貸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約定的現金折扣條件為 2/10,1/20,n/30 (如果能夠在 10 天內付款,享受2%的折扣;如果在 20 天之內付款,享受 1%的現金折扣;如果在 20 天-30 天之內付款不享受折扣,由于現金折扣發生在銷售后,屬于籌資性質,在實際發生時影響“財務費用”)。乙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支付了扣除銷售折讓和現金折扣的貨款,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應當確認的商品銷售收入為( )。
A: 190.12 萬元
B: 200 萬元
C: 190.06 萬元
D: 194 萬元
此題是老準則題目,熟悉是否影響交易價格即可企業確認收入時需要考慮銷售折讓后的金額計算,因此是甲公司應確認的商品的銷售收入=200*(1-3% )=194萬元。
【提示】以下概念是舊準則的內容(了解即可,不用背),主要明確是否影響交易價格即可。銷售折讓,銷售后由于產品瑕疵等,給客戶折扣,會影響交易價格(銷售前全額確認收入,有折讓時沖減收入,最終還是影響了收入確認);現金折扣是籌資性質,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不影響交易價格。商業折扣,是銷售前給折扣,諸如商城促銷打折,也會影響交易價格。(銷售時直接按打折后金額確認收入,折扣影響收入確認)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