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為業務經理,委托其負責與丙公司的業務往來。2019年4月,甲公司將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亦未通知丙公司。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業務經理的身份,持蓋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下列關于該買賣合同效力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 合同無效
B: 合同效力待定
C: 合同有效
D: 合同可撤銷
無
答案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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