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2010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8 000萬元,2010年1月1日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為2 700萬股。2010年6月10日,該企業發布增資配股公告,向截止2010年6月30日(股權登記日)所有登記在冊的老股東配股,配股比例為每3股配1股,配股價格為每股5元,除權交易基準日為2010年7月1日。假設行權前一日的市價為每股11元,200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為2.9元。下列關于甲公司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 每股理論除權價格為9.5元
B: 調整系數為1.1
C: 重新計算的2009年基本每股收益為2.5元
D: 2010年基本每股收益為2.38元
【答案解析】 選項A,每股理論除權價格=(11×2 700+5×900)/(2 700+900)=9.5(元)。按照目前股票能收到的對價(2 700×11+900×5)34 200萬元除以配股后總的股票數量,計算股票的加權平均價格;選項B,調整系數=11/9.5=1.16。對于配股可以理解為增發新股和股票股利兩部分。
題目中是每3股配1股,這樣可以計算出來配股數量=2 700/3=900(萬股),配股價為每股5元,也就意味著配股時可以收到對價=900×5=4 500(萬元)。
如果按照目前市價11元增發新股來考慮的話,收到的4 500萬元,實際上市按照市價增發的股票數量=4 500/11=409.09(萬股)。
那另外900-409.09=490.91(萬股)股票屬于無對價部分,可以理解為股票股利,通俗一點說就是發行在外股票按照每一股送[490.09/(2 700+409.09)]0.16股股票。也就意味著股票數量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1.16倍,這是理解思路,而在具體計算時總結的有規律,就是計算調整系數,這里的1.16就是理論學習時的調整系數;
選項C,因配股重新計算的200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2.9/1.16=2.5(元)。之前計算2009年每股收益時是用凈利潤(2 700×2.9)7 830除以股票數量2 700萬股計算出來的。
現在為了數據具有可比性,調整2010年配股中股票股利部分對于2009年假定也存在這部分股票股利的情況下每股收益=2 700×2.9/(2 700×1.16)=2.9/1.16=2.5;
選項D,2010年基本每股收益=8 000/(2 700×1.16×6/12+3 600×6/12)=2.38(元)。2010年每股收益分子是凈利潤好理解,分母是發行股票的加權平均數。配股發生在2010年6月30日,也就意味著下半年配股后發行在外的股票數量為2 700+900=3 600(萬股),加權數=3 600×6/12=1 800(萬股)。上半年發行在外股票數量為2 700萬股,但是配股中有股票股利的因素,股票股利是假定從年初就存在的,因為股票股利是無對價送股的特點,相當于對于原股票數量的稀釋而已,所以需要考慮,所以上半年發行在外股票數量考慮股票股利因素后是(2 700×1.16)3 132萬股,在考慮時間權數后,上半年發行在外股票的加權數=2 700×1.16×6/12=1 566(萬股)。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