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將專家工作結果作為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通常不需要考慮的因素是()
A: 專家的工作范圍是否適當
B: 專家的工作結果是否在財務報表中得到適當反映或支持相關認定
C: 是否在審計報告中披露專家工作結果
D: 專家使用的數據、假設和方法的合理性
【考點】利用專家的工作
【答案】C
【難易程度】★★
【解析】根據《CSA第1421號—利用專家的工作》,注冊會計師評價專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包括:1、專家的工作結果或結論的相關性和合理性,以及與其他審計證據的一致性;2、如果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假設和方法,這些假設和方法在具體情況下的相關性和合理性;3、如果專家的工作涉及使用重要的原始數據,這些原始數據的相關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