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2X20年1月1日與乙公司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將一套房產租給乙公司用于辦公,合同約定,租賃期為10年,每年租金為120萬元,自租賃期開始日免收乙公司前3個月租金,若乙公司每年實現收入超過1000萬元,則當年需支付甲公司超過部分的10%作為分享收入,乙公司2X20年度實現1200萬元。甲公司將其確定為經營租賃,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上述交易對甲公司2X21年的期初留存收益影響金額是( )萬元。
A: 120
B: 117
C: 137
D: 102.75
【解析】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應將租金總額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 線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免租期內應當確認租金收入,出租人取得的與經營租賃有關的可變租賃付款額,如果是與指數或比率掛鉤的,應在租賃期開始日計入租賃收款額;除此之外的,應當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則甲公司2X21年的留存收益影響金額=[120/12*(120-3)/10+(1200-1000)*10%]*(1-25%)=102.75萬元。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