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甲公司與日本的乙公司擬在北京設立一外商投資企業A(簡稱A企業)。乙公司擬以專有技術進行出資。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以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 該專有技術應當為A企業生產所必需
B: 以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其作價可以由中外投資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
C: 以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其作價不可以聘請中外投資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
D: 乙公司作為出資的專有技術,無需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考點】外商投資企業的出資方式
【解題思路】掌握非現金出資
【具體解析】(1)選項A:外方投資者以“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出資”的,應符合下列條件:①為企業生產所必需;②作價不得高于同類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當時的國際市場價格。本題是專有技術,無此規定,故不選;
(2)選項BC:中外投資者以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其作價由中外投資各方按照公平合理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中外合資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
(3)選項D:外方投資者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或者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