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公司2017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8000萬元,2017年1月1日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為2700萬股。2017年6月10日,華東公司發布增資配股公告,向截至2017年6月30日(股權登記日)所有登記在冊的老股東配股,配股比例為每3股配1股,配股價格為每股5元,除權交易基準日為2017年7月1日。假設行權前一日的市價為每股11元,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為2.9元/股。下列關于華東公司每股收益列報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應當考慮配股中的送股因素
B: 企業向特定對象以低于當前市價的價格發行股票的應考慮送股因素
C: 重新計算的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為2.5元/股
D: 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為2.38元/股
【考點】基本每股收益的列報
【解題思路】掌握基本每股收益的列報。
【具體解析】選項A,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應當考慮配股中的送股因素,將這部分無對價的送股(不是全部配發的普通股)視同列報最早期間期初就已發行在外,并據以調整各列報期間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選項A正確;選項B,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視為不存在送股因素,視同發行新股處理,選項B錯誤;選項C,每股理論除權價格=(11x2700 + 5 x900)/(2700 + 900)=9. 5(元),調整系數= 11/9.5 = 1.16,因配股重新計算的2016年度基本每股收益=2.9/1.16=2.5(元/股),選項C正確;選項D,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8000/(2700 x 1.16x6/12+ 3600x6/12) =2.38(元/股),選項D正確。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