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自2×22年1月1日起,將所得稅核算方法由應付稅款法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考慮到技術進步因素,自2×22年1月1日起將一套生產設備的使用年限由12年改為7年,同時將折舊方法由平均年限法改為年數總和法。按稅法規定,該生產設備的使用年限為10年,按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凈殘值為零。該生產設備原價為600萬元,已計提折舊2年,尚可使用年限5年,凈殘值為零。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 下列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是( )。
A: 由于會計政策變更,產生的累積影響數為2.5萬元
B: 由于上述變更,應調整當期所得稅費用5萬元
C: 上述政策變更,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進行核算
D: 進行上述變更時,需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5萬元
累計影響數指變更年度的上一年度的年初因政策變更對當時的留存收益的影響金額。本題有 個障眼法,題中出現了估計變更,實際考的是政策變更(應付稅款法變更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會計政 策變更,應將差額計入留存收益,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選項 C 錯誤。變更的時間是 2×22 年 1 月 1 日,往前推 1 年,我們要計算 2×21 年 1 月 1 日這個設備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2×21 年 1 月 1 日賬 面價值=600-600/12=550 萬元,計稅基礎=600-600/10=540 萬元。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差額是 10 萬元, 所以如果按照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需要確認借方盈余公積 10×25%×10%=0.25 萬元,利潤分配——未分配利 潤 2.25 萬 ,貸方遞延所得稅負債 2.5 萬元,所以累積影響數是 2.5 萬元,選項 A 正確。 但是如果是會計處理,則需要考慮 2×22 年 1 月 1 日的賬面價值=600-600/12×2=500 萬元和計稅基礎 =600-600/10×2=480 萬元的差異,該差異影響所得稅費用的金額=(500-480)×25%=5 萬元。借方盈余公 積 5×0.1=0.5 萬元、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5 萬元,貸方遞延所得稅負債 5 萬元,調整的是留存收益 和遞延所得稅負債,不是當期所得稅費用和遞延所得稅資產,選項 BD 錯誤。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