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于2019年5月出租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自有房產用于他人居住,租賃期為1年,一次性收取整年租賃6萬元(不含增值稅),2019年6月李某花費不含稅2000元對房產進行了修繕,取得的當月租金已按規定繳納了相關稅費,稅費支出均已取得合法有效憑證。下列關于李某2019年6月取得的租金收入應納稅事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應繳納增值稅75元
B: 應繳納房產稅200元
C: 應繳納地方教育附加1.8元
D: 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合計7.5元
【考點】 增值稅稅收優惠;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解題思路】看到自然人出租不動產的時候要注意,是不是滿足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稅收優惠;看到房產稅從租計算的時候要注意主體,對于個人出租住房,房產稅稅率是4%。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具體解析】
選項A: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因此應交增值稅為0;
選項B:李某應繳納房產稅=5000×4%=200(元);
選項C、D,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應繳金額為0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