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屬于可能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有( )。
A: 異常訴訟或監管行動的未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B: 存在已經或持續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特大災難
C: 法律法規規定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不可接受,但其是由法律或法規作出的規定
D: 對兩套以上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情形
某些審計準則對特定情況下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提出具體要求。這些情形包括:
(1)法律法規規定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不可接受,但其是由法律或法規作出的規定;(選項C錯誤)
(2)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按照特殊目的編制基礎編制;
(3)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日后知悉了某些事實(即期后事項),并且出具了新的審計報告或修改了審計報告。
除上述審計準則要求增加強調事項的情形外,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需要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舉例如下:
(1)異常訴訟或監管行動的未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選項A正確)。
(2)存在已經或持續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特大災難(選項B正確)
對兩套以上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情形,可能增加其他事項段(選項D錯誤)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