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19年10月1日銷售產品一批,開出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中注明貨款為51 500元,已知增值稅征收率為3%,不考慮其他因素,則甲公司應交增值稅( )元。
A: 1 545
B: 1 569
C: 1 500
D: 1 524
【考點】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解題思路】小規模納稅人應交增值稅的計算。
【答案解析】甲公司應交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51 500÷(1+3%)×3%=1 500(元),選項C正確。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