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構成股東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當理由的是( )。
A: 公司最近3年未開股東會,無法形成股東會決議,經營管理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嚴重受損,且無其他途徑解決
B: 公司連續3年虧損,累計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的1/2
C: 公司連續5年盈利,并符合法律規定的利潤分配條件,但不分紅
D: 公司無故拒絕股東查詢公司會計賬簿
選項BD:股東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等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公司虧損、財產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為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選項C: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而非提起解散公司訴訟。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