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貨物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甲公司將貨物送至丙公司,經丙公司驗收合格后,乙公司應付清貨款。甲公司在送貨前發現丙公司已瀕于破產,遂未按時送貨。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2011年)
A: 甲公司應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 甲公司應向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 甲公司應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D: 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由于合同關系具有相對性,因此,違約責任也具有相對性,即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之間發生。瀕于破產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乙公司,甲公司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