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后,為了支付價款,甲公司簽發了一張以乙公司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兌匯票,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并加蓋了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承兌人丙銀行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了銀行的匯票專用章。乙公司背書轉讓給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據到期時向丙銀行請求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 丙銀行無權拒絕付款
B: 丙銀行可以拒絕付款
C: 如果丙銀行拒絕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D: 如果丙銀行拒絕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選項AB:出票人甲公司的簽章,應為甲公司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而非合同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財務經理簽字不行),因出票人的簽章不符合規定,票據無效,丙銀行可以拒絕付款;選項CD:由于票據無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據權利,因此不享有對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權。
答案選 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