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2015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8000萬元,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2 000萬股。年初已發行在外的潛在普通股有:(1)股份期權3 600萬份,每份股份期權擁有在授權日起4年內可以6元的行權價格購買1股本公司新發股票的權利;(2)按面值發行的3年期可轉換公司債券10 000萬元,債券每張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2%,轉股價格為每股10元。乙公司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2元,年度內沒有期權被行權,也沒有可轉換公司債券被轉換或贖回,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債券利息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假設不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負債和權益成份的分拆。則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2015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為4元/股
B: 股份期權調整增加的股數為1800萬股
C: 可轉換債券調整增加的凈利潤為150萬元
D: 2015年稀釋每股收益為1.70元/股
【解析】乙公司2015年基本每股收益=8 000÷2 000=4(元/股)。股份期權調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數=3 600-3 600×6/12=1 800(萬股)。可轉換債券調整增加的凈利潤=10 000×2%×(1-25%)=150(萬元),增加的股數=10 000÷10=1 000(萬股),稀釋每股收益=(8 000+150)/(2 000+1 000+1 800)=1.70(元/股)。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