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向工商銀行借款 1500 萬元,約定借款用于購買共享單車,某某公司卻將借款用于投資股票,乙銀行遂采取措施。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乙銀行可以提前收回借款
B: 乙銀行可以停止發放借款
C: 乙銀行可以主張合同無效,并收取罰息
D: 乙銀行可以直接解除借款合同
【考點】 借款合同
【解題思路】掌握借款合同
【具體解析】(1)ABD 選項:根據民法典合同編的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B 選項);提前收回借款(A 選項);解除合同(D 選項)。故 ABD 選項正確;(2)C 選項: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并不會導致合同無效,C 選項中出借人收取罰息說法是無中生有,排除。
答案選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