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普通合伙企業,各合伙人出資形式不同,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應當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價值評估辦法的是( )。
A: 甲以一套房屋出資
B: 乙以已經注冊的的商標權出資
C: 丙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資
D: 丁以烹飪廚藝出資
【考點】本題考查的是合伙企業財產
【解題思路】合伙人以勞務出資要全體合伙人協商評估作價
【具體解析】《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以實物(A 選項)、 知識產權(B 選項)、土地使用權(C 選項)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合伙人以勞務出資(D 選項)的, 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故 D 選項應選。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