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小心將身份證遺失,被乙撿到,2018 年 3 月乙以甲的名義與丙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乙認繳出資 100 萬元,實際只出資了 1 萬元。根據公司法律制度規定,關于未繳足的出資,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 應由甲繳足
B: 應由乙繳足
C: 應由丙繳足
D: 應由甲丙共同繳足
【考點】本題考查的是股東資格——冒用他人名義出資的責任承擔
【解題思路】冒用他人名義出資——誰干的誰承擔責任。
【具體解析】B 選項:(乙) 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乙)應當承擔 相應責任。B 選項正確,應選;ACD 選項: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 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甲)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CD 選項錯誤。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