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甲公司向青島的乙公司訂購了一批海鮮,約定由乙公司于12月23日運抵北京的甲公司。12月23日當天,乙公司因漁民未能向其交付海鮮,而無法履行與甲公司之間的海鮮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 甲公司應當要求該漁民承擔違約責任
B: 乙公司不必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 甲公司應當要求乙公司和該漁民承擔連帶責任
D: 乙公司應當向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解析】在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債務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債務人仍應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選項D)。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