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不超過會計利潤總額的12%以內限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扣除。但在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玉樹地震發生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作出了對按照歸定渠道向兩個地震災區的捐贈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體現了稅法原則中的( )。
A: 實質課稅原則
B: 法律優位原則
C: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D: 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我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不超過會計利潤總額的12%以內限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結轉扣除。但在2008年汶川地震和2010年玉樹地震發生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作出了對按照歸定渠道向兩個地震災區的捐贈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體現了稅法原則中的特別法優于普通法原則。
答案選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