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被債權人申請破產并被受理,經審理查明,債權總額為 1800 萬元,其中有財產擔保債權 總額為 300 萬元。債權人會議經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且其所代表的債權總 額為 1100 萬元、其中有擔保的債權總額為 200 萬元,對下列事項形成決議,其中不符合破產法律相關規定的有( )。
A: 重整計劃
B: 和解協議
C: 變價方案
D: 分配方案
【考點】本題考核重整程序與和解制度
【解題思路】根據債權人會議決議方式作答。
【具體解析】重整計劃需要分組表決,出席會議的同一表決組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各表決組均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時,重整計劃即為通過。故 A 不符合破產法律相關規定。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 2/3 以上。故 B 不符合破產法相關規定。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故 CD 符合破產法相關法律規定。
答案選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