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乙公司為收款人,簽發一張出票日起 3 個月付款的匯票,承兌人為 A 銀行;后乙公司又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2018 年 4 月 15 日,丙公司依法向 A 銀行提示付款 被拒絕后,一直無暇向甲公司主張權利。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丙公司不能對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B: 丙公司不能對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C: 丙公司對甲公司的票據權利消滅時間為 2020 年 1 月 1 日
D: 丙公司對甲公司的票據權利消滅時間為 2020 年 4 月 15 日
本題考核的是票據時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 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匯票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喪失對其 前手(出票人和承兌人除外)的追索權。本題中遠期匯票到期日為 2018 年 4 月 1 日,故丙公司應 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前向 A 銀行提示付款,所以 A 錯誤,B 正確。對遠期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到 期日起 2 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本題中遠期匯票到期日為 2018 年 4 月 1 日,因此乙公司對甲公司的 票據權利消滅時間為 2020 年 4 月 1 日,故 CD 錯誤。
答案選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