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匯票未記載事項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 匯票上未記載保證日期的,該保證無效
B: 匯票上未記載被保證人的,被保證人為出票人
C: 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
D: 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的,經出票人授權可以補記
【考點】匯票
【解題思路】熟悉匯票與匯票保證的記載事項
【具體解析】根據《票據法》規定:如果匯票上未記載保證日期的,保證日期為出票日期,故 A 錯誤;如果匯票上未記載被保證人的,承兌前為出票人,承兌后為承兌人,故 B 錯誤;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付款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付款地,故C錯誤;收款人名稱為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匯票上的收款人名稱,不可以授權補記(支票可以),故 D 錯誤。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