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20年10月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項鏈15條,每條新項鏈的零售價為1 800元,每條舊項鏈作價800元,每條項鏈取得差價款1 000元;當月取得首飾修理費價稅合計金額2 550元。該金店上述業務應繳納增值稅( )元。
A: 1 870
B: 2 243.36
C: 2 019.03
D: 3 106.19
【考點】以舊換新特殊銷售方式
【解析】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業務以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計算增值稅,應納增值稅=(15×1000+2550)÷(1+13%)×13%=2 019.03(元)。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