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股東資格解除與認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 、股東甲未依照章程規定繳納出資,董事會通過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
B: 、股東乙病故后,其妻作為合法繼承人要求繼承股東資格,公司依章程中關于股東資格不得繼承的規定予以拒絕
C: 、股東丙抽逃部分出資,股東會通過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
D: 、實際出資人丁請求公司解除名義股東戊的股東資格,并將自己登記為股東,因未獲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絕
【解析】本題考核股東資格解除與認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繳納或者返還,其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或者返還出資,公司可以通過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選項AC錯誤。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選項B正確。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選項D正確。
答案選 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