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4年12月申請某國家級研發補貼。申請報告書中的有關內容如下:本公司于2×14年1月啟動數字印刷技術開發項目,預計總投資600萬元、為期3年,已投入資金200萬元。項目還需新增投資400萬(其中,購置固定資產100萬元、場地租賃費50萬元;人員費150萬元、市場營銷100萬元),計劃自籌資金300萬元、申請財政撥款100萬元。2×15年1月1日,主管部門批準了甲公司的申請,簽訂的補貼協議規定:批準甲公司補貼申請,共補貼款項100萬元,分兩次撥付。合同簽訂日撥付50萬元,結項驗收時支付50萬元(如果不能通過驗收,則不支付第二筆款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題目。該項財政撥款應確認為( )。
A: 與綜合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B: 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
C: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D: 與權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本題屬于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教材p354規定:“企業取得針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需要將其分解為與資產相關的部分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分別進行會計處理;難以區分的,將政府補助整體歸類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視情況不同計入當期損益,或者在項目期內分期確認為當期收益。”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