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年1月1日,甲公司與丙租賃公司簽訂一項經營租賃合同,租入一臺設備。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為2年,租賃期開始日為合同簽訂當日,月租金為10萬元,每年年末支付當年度租金;前2個月免交租金;如果市場平均月租金水平較上月上漲的幅度超過10%,自次月起每月增加租金1萬元。甲公司為簽訂上述經營租賃合同于2×14年1月10日支付律師費5萬元。已知租賃開始日租賃設備的公允價值為120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題。下列有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中,說法正確的有( )。
A: 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B: 為簽訂租賃合同發生的律師費用計入成本
C: 經營租入設備按照租賃開始日的公允價值確認為固定資產
D: 經營租入設備,應設置“經營租賃資產”備查簿作備查登記
E: 免租期內應按照租金總額在整個租賃期內采用合理方法分攤的金額確認租金費用
經營租賃方式下,初始直接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參見本次習題第4題。選項B錯誤。 經營租入設備不作為自有固定資產管理,也不需計提折舊。選項C錯誤
答案選 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