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匯票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行使抗辯權的事由是( )。
A: 、匯票債務人與出票人之間存在合同糾紛
B: 、匯票債務人與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銷關系
C: 、背書不連續
D: 、出票人存入匯票債務人的資金不夠
【解析】(1)選項AD: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2)選項B: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持票人的前手之間的抗辯事由對抗持票人;(3)選項C:屬于票據上物的抗辯,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辯。
答案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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