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縣城的甲企業2018年5月實際繳納增值稅350萬元(其中包括進口環節增值稅50萬元)、消費稅530萬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市區的乙企業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0萬元)。則甲企業本月應向所在縣城稅務機關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 )。
A: 40萬元
B: 41.5萬元
C: 42.50萬元
D: 44.00萬元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對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不用計算繳納城建稅。被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由受托方在受托方所在地代收代繳城建稅。甲企業本月應向所在縣城稅務機關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350-50+530-30)×5%=40(萬元)。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