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14年1月1日按面值發行票面年利率3%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面值5 000萬元,期限為5年,利息每年年末支付。經測算得到實際利率為5%,甲公司在對該項可轉換公司債券進行初始確認時,按相關規定進行了分拆,其中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為4 566.93萬元,權益成份公允價值為433.07萬元。債券利息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 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一年后可以轉換為股票,轉換價格為每股8元,即按債券面值每100元可轉換為12.5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甲上市公司2×14年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2 800萬元,2×14年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為3 000萬股。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問題(計算結果保留兩位小數)。下列關于甲上市公司2×14年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基本每股收益為0.93元/股
B: 假設該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為0.27元/股
C: 該可轉換公司債券具有稀釋性
D: 稀釋每股收益為0.82元/股
E: 稀釋每股收益為0.93元/股
題目解析: 基本EPS=2800/3000=0.93元/股 轉股數=5000/100×12.5=625萬股 增量EPS=4566.93×5%×(1-25%)/625=0.27 稀釋EPS=[2800+4566.93×5%×(1-25%)]/(3000+625)=0.82元/股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