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項中,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內部審計人員的特定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時應當評價的有( )
A: 內部審計工作是否由經過充分技術培訓且精通業務的人員執行
B: 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是否得到適當的監督、復核和記錄
C: 內部審計人員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使其能夠得出合理的結論
D: 內部審計人員得出的結論是否恰當,編制的報告是否與已執行的工作的結果一致
在確定內部審計人員的特定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
1.內部審計工作是否由經過充分技術培訓且精通業務的人員執行;
2.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是否得到適當的監督、復核和記錄;
3.內部審計人員是否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使其能夠得出合理的結論;
4.內部審計人員得出的結論是否恰當,編制的報告是否與已執行的工作的結果一致;
5.內部審計人員披露的例外或異常事項是否得到恰當解決。
答案選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