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某上市公司董事。2018年1月8日和22日,甲通過其配偶的證券賬戶,以每股20元和每股21元的價格,先后買入本公司股票2萬股和4萬股。同年7月9日,甲以每股22元的價格將6萬股全部賣出。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甲通過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中,應當歸入公司的金額是( )。
A: 0萬元
B: 2萬元
C: 4萬元
D: 6萬元
【考點】本題考核內幕交易
【解題思路】熟悉短線交易相關規定
【具體解析】上市公司董事將其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本題中6個月內買入又賣出的收益為4*(22-21)=4萬元,所以選項C正確,選項ABD不正確。
答案選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