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今年3歲,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殘疾。下列關于小明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小明有權利能力,但無行為能力
B: 小明有權利能力,但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
C: 小明無權利能力,且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
D: 小明既無權利能力,也無行為能力
【解析】本題考核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是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資格,它反映了權利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可能性,而有權力能力不一定具有行為能力,根據規定,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本題中,小明3歲,因此屬于無行為能力人。
【考點】法律關系:法律關系主體:即法律關系的參加者,是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享有權利的一方稱為權利人,承擔義務的一方稱為義務人。
(1)公民(自然人)。
(2)法人和其他組織。
(3)國家。
【提示】《民法通則》第155條規定: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答案選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