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考題)在稅務行政復議期間發生的下列情形中,應當終止行政復議的是( )。
A: 作為申請人的公民下落不明的
B: 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
C: 案件涉及法律適用問題,需要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D: 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
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終止:(1)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2)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規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5)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以后,發現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先于本機關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選項A、C、D為稅務行政復議中止。
答案選 B